一、劳动法规定的夜班劳动几点算夜班
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点至6点时间从事的劳动和工作。《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二、劳动法夜班年龄规定
劳动法确实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精神,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原则上应当安排符合其年龄、身体条件相适应的工作。
一般高龄员工单位都会考虑到如果长期让其值夜班可能存在的一些劳动风险,一般都不会安排值夜班。另外就是怀孕期的孕妇,一般也不会安排夜班。
三、夜班工资怎么算
1、超过八小时工作后,属于加班,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计件工资的,应当按照正常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支付工资。
2、具体夜班和白班,从法律上并无明确的区分。
3、计件工资加上基本工资算出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然后计算加班费。
4、法律要求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保证劳动者休息一天,并不强令必须周六日休息。如果单位安排的倒班能保证每周休息一天,则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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