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婚妇女能否享受征地安置补助?
“已婚妇女”不一定失去获得土地征用补偿的权利。户籍未迁出,或者婚后到丈夫家生产生活,母亲所在村集体土地是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这说明他们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着相对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应当承认他们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的分配权。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决定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征地补偿费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已婚男子在妇女住所定居的,其子女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权益。二是如何支付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而不是只支付一部分。具体而言,应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全额付款在这里是指全额付款和付款到位。
在发行形式上,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行,一般称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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