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1〕7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9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骗保将有处罚办法
据介绍,本市还将出台对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处罚办法,加强基金管理。此外,对于养老保险方面,本市将研究制定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延期缴费办法和灵活就业农村劳动力参保缴费办法,以及制定出台养老保险费补缴办法。同时,还积极开展接受中央在京出版机构转制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
■乙肝患者实行“三不”保护
另外,对于乙肝患者,市人保局昨天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乙肝患者实行“三不”保护,即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此外,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入学体检中应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学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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