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发病死亡,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上班时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正常情况下工作中突发疾病不一定算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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