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资改革
限制过高收入,稳定中的高收入,托起低收入人群
二、央企职工工资改革什么时间
专门针对央企员工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配套工作将在今年7月、8月左右启动。这一系列的配套工作将包括相关细则的起草和制定,如果审议通过,或在下半年适时出台配套文件。
上述配套文件的推行基础,是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一名曾参与草案前期工作的国资人士表示,当时该《意见》草案的焦点之一,放在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上。
除了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启动,,,职业经理人改革将作为另一个突破口深入推动。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下一步,还将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子企业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基于此,国务院国资委副研究员周*莎认为,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正在突破落实过程中,通过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以及职业经理人的持续试点,完全市场化的国企用工制度可期。
三、欲打破工资总额限制
以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为契机推动的新一轮国企薪酬改革,是否能触及多家央企关注的工资总额制度?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8项授权事项便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审批。要求授权事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授予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袁*明认为,在工资总额限定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会在内部分配上“做文章”,通过优化内部分配结构,合理拉开不同分公司之间、不同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即合理设定员工固定和浮动工资比例,形成灵活的收入调节机制,并通过对管理人员的任期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确定薪酬。
按照人头管理的工资总额有较多缺陷。袁*明表示,从人头管理的角度看,工资总额管理约束了企业瘦身健体、减员增效的积极性,一旦减员,工资总额就会相应地减少,企业内部分配的腾挪空间就会缩小。
一名科技类央企子企业董事长曾对经济观察报说:“除了工资总额的限制,还有薪酬倒挂的问题需要解决”。根据他了解的情况,一家同行业央企董秘(市场化选聘人士)的年薪是董事长(非市场化选聘人士)年薪的5倍多。
目前,一些地方在放开竞争类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上已有很多探索。
除去打破工资总额的固有管理模式,形成中长期激励机制也是促使国企薪酬改革落地的举措之一。
早在2001年,国家经贸委就曾提出对有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项目成果奖励,可采取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和激励形式。但截至目前,依旧没有出台具有针对性的中长期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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