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当雇员与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不应该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或变相的对劳动者罚款。
同时,雇主如果未经相关法律允许,便擅自扣留劳动者薪资的行为也属违法之举。
再者,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企业将罚款的数量作为评估绩效工资的依据都是不符合法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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