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关系转移的新纪录是什么
时间:2023-05-31 19:18:07 3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南京市劳动关系转移备案的新政策是什么?用人单位不必为劳动者办理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参加保险等一系列手续。相反,他们可以一步一步地办理劳动关系转移备案,进一步简化手续。

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劳动关系转移记录、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用人单位以聘任或者聘任的形式变更劳动者职务;用人单位因合并变更劳动者职务,用人单位的分立等原因;用人单位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变更劳动者职务;用人单位在所属分支机构或者关联企业之间安排劳动者流动;用人单位将派遣劳动者变更为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原劳务派遣单位将仍在原工作岗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新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关系转移是否有补偿。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者转业前后的工作年限连续合并。今后,劳动者无论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都将得到相应的保障。

工人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取决于中原公司与新公司在业务转移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今后员工离开新公司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以员工进入新公司后为准。如果双方同意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新公司将承担未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现在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将得不到满足。如果我们不同意劳动关系的转移,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者不愿转移劳动关系的,可以以劳动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转移

企业职工的工龄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就业时间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计算的。

如果公司只有录用手续,没有社保手续,只能算工厂年龄。

只有那些有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的人才能算作工龄,也就是他们将来领取养老金的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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