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工伤后,在申请认定时,单位不配合仍是目前容易产生劳动争议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一个令职工较为头疼的问题。工伤认定需要先认定劳动关系,再证明属于工伤范围,最后才能主张赔偿。实践中,不少企业由于想逃避责任,往往想尽各种办法否认与员工间的劳动关系。
最近的一个案例很具有代表性,2011年8月1日,一位装修员工在工作中猝死,等到工友发现,120赶到时已经不具备抢救意义,直接宣布死亡。这对于死者的家属无疑是个晴天霹雳,家中的顶梁柱倒下了。由于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包工头只愿意支付两万元赔偿,让死者家属感到很绝望。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家属采取诉讼的方式。历时两年多,走了七八个程序,直到前几天法院才作出最终判决,裁定装修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
虽然历时长、手续复杂,但最终能够拿到赔偿金也是个不错的结局了。还有一些工伤的职工,由于企业没给签合同,甚至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难以主张工伤赔偿。
这个问题在建筑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建筑工很多都是老乡带老乡招来的,而且流动性很大,有的干一两个月就走。因此,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现象经常发生。
当然,上述案件中的企业方,本来是为了省钱,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却要为此付出更大代价。一个小型装修公司突然支出30万,对于他的经营造成了极大影响。
全文5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