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一、法院指定监护人流程是什么
法院指定监护人流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被执行人有小孩怎么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成年人的父母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而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应当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予以监护。没有近亲属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变更监护人的方式:
1、指定变更监护人。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担任,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法定变更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都已经死亡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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