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登记。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只是是预售的程序之一,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二卖。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商品房预售条件都包括哪些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除此之外,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将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三、预售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预售登记就是指网签,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开发商企业应当与成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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