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流程
各大城市的商品房买卖流程大同小异,基本流程一般为: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预售登记→《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房屋交付→办理大确权证(即初始登记)→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办理抵押权登记→买受人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登记。《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预(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商品房预售,买卖双方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现在许多城市出台房地产政策,经常变化,导致时而具有购房资格时而不具有购房资格,因此建议购房者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去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一、房屋认购合同书有法律效应吗房屋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购房合同能过户吗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可以转让该购房合同。转让人必须...查看原文
2商品房买卖契约
商品房买卖契约来源:未知作者:佚名时间:2011-03-16商品房买卖契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的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第一条:()房屋,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面积已经()房地产管理局测绘。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乙方预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查看原文
3商品房买卖须知
购房人认购商品房前,敬请仔细阅读本《预售商品房买卖须知》及开发商展示的相关资料,认真理解、反复斟酌条文内容,谨慎购房。一、预售商品房买卖的必要条件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通化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楼(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登记费、诚意金、认购费等任何含有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购房人不能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二、商品楼(房)预售必须明示的证件和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售楼处张贴该项目预售楼(房)的《通化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图》及本《买卖须知》购房人认购前,应看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内容,核实预售楼宇在项目平面图上的位置与实际是否相符;仔细阅读“明示的证件和资料”,慎重考虑。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备案1、购房人应在售楼现场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并注意条款与售楼广告书(或宣传资料、售楼员承诺)所明示的内容是否相符。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预售商品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以及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的有关合同...查看原文
4商品房买卖公证
目前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纠纷也逐渐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需要寻求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成为一个有效手段。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状况;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另外在...查看原文
5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及其住所;2、商品房的面积、质量、价格等情况;3、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4、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一、安置房购买协议是什么安置房购买协议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和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案、日期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销售合同的内容除依照规定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二、私人土地转让合同怎么写合法土地转让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转让土地的性质、面积、具体地理位置。3、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4、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5、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查看原文
6商品房买卖退房须知
商品房买卖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5、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取得产权证;6、房屋产权不清楚。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七)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查看原文
7商品房买卖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样本)商品房买卖认购专题甲方:(出卖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楼盘: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单价______元(美元)/平方米,______总房款为(小写)______元(美元),(大写)______元(美元)。户型为______.______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三、定金...查看原文
8什么是商品房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和有偿合同;(3)合同标的物为房屋不动产;(4)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登记,是要式行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的主要特殊性就在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是指在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就目前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主要的就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的城市建筑物;就本书来看,我们讨论的范围也主要是城市范围内的房屋,而不讨论农村的房屋买卖问题。目前在我国存在多种性质的房屋,在所谓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品房、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的房改房、公民个人的私有住房等等。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筑竣工后用于出售的住宅、商业住房以及其他合法建筑物。商品房销售,即商品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建设完成的或者是建设竣工后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品房向社会公众出售并最终转移房屋所有权,而社会...查看原文
9商品房买卖的风险
1、“因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迟延付款违约责任承担原则,扩大了买受人在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情形下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的范围。2、买受人在违反约定迟延支付购房款,出卖人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3、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买受人应对能否贷款的风险由估计,对贷款成数和具体办理协助义务应作出明确约定。约定按揭贷款由开发商代办不等于包办。贷款能否通过审批系根据申请人贷款人自身资信状况等因素决定,开发商代办责任并不表明其须为买受人办理成功贷款审批手续。4、催款函应载明付款期限,收款人及地址,收款账户,逾期付款解除合同的内容。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付款的,买受人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5、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商品房的买卖相对来说产权关系清晰,只要卖方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未设定抵押,没有债权债务纠纷,共有人同意出售,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方意思表示真实,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合同。但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买卖远没有这么简单,可以说相当复杂,实践过程当中经常遇到下列几种情况的二手房买卖:一是卖方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商品房买...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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