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所记载的签订日期与房地产备案日期并不相同,实际生效的日期应为房地产证的登记日期。
2、当购买的房产属于期房性质时,应当以房屋正式交付并使用之日作为起始计算日期,在这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被视为正常期限内办理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明书)的时间范围。
3、若超出此期限,则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超过此期限满一整年后,且该延迟系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所致,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或者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而对于购买现房的情况,起算日期则应自签署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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