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的30天内,需要进行备案操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与商品房预售业务时,开发商应与购房者签订此份合同。从合同签署当日算起,开发商需于30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也将积极运用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逐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如果开发商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在此情况下,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全文4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