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置换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多久
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由出卖人和购买人共同办理。因此法律没有也不能规定由开发商为他人办理产权证书。就目前的拆迁管理来看,开发商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合同中约定以产权调换形式进行拆迁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买卖关系。
开发商和被拆迁人可以在回迁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为回迁户(被拆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拆迁人(开发商必须在房屋交付后的90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的资料交房屋所有权登记主管部门备案,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
二、产权置换房可以买卖吗
关于产权置换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按照《民法典》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在房地产住宅用房二级市场交易中,通常有买卖过户和置换过户两种交易过户形式:
(一)买卖交易是最普通的交易行为,它是由买卖双方参与交易,买方以货币取得卖方的房屋所有权。
(二)置换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其特殊性在于它可保证买卖行为的同时进行,也就是说房屋置换服务是买和卖的双向服务,一次置换成功,相当于两次交易。即卖掉您的原来住房,再买进一套您需求的住房,如同相互交换各位现有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三、什么是产权置换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货币补偿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单位或个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按照评估值确定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金额后以货币方式结算,同时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房产、国土部门注销。
产权置换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用自己建造的新房与被拆迁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置换,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的房屋市场价格为准)或优惠价结算置换差价的行为。
在产权置换方式下,被拆迁人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国土部门注销,被拆迁人的原房屋产权证在其办理置换房屋的新房屋产权证时由房管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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