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潍坊宝通片区征地补偿的概念与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概念是基本一致的,只不过根据地区的不同,征地补偿可以补偿的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这样也会导致可以获得的最终的征地补偿有所不同。征地是国家的相关权利,原土地所有者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全国各地的征地补偿的概念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国家的国有土地资源更好的开发利用而由国家相关部门回收的举措。根据各省市地区的实际情况的不同,补偿的项目以及补偿的金额有可能会略有差异,国家近些年也在不断修订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条文,使征地补偿的事宜更加合理。
全文7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