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所给条件,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过失性辞退:1.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4. 其他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在以上情形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过失性辞退: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4.其他情形。
女 职 工 孕 期 、 产 期 、 哺 乳 期 时 不 予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关爱。同时,这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约束,要求其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给予女性职工特殊的待遇和保护。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关爱。同时,这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约束,要求其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给予女性职工特殊的待遇和保护。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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