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
时间:2023-06-25 14:11:34 2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及时交付劳动者,并由其签收;同时,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己方留存的劳动合同,并及时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已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此,当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中存在商业秘密为由拒不向劳动者提供书面劳动合同的,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书面劳动合同,涉密部分可与劳动者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一、未签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作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归结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解除权。其中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其中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三)双倍工资虽然字面意思为工资,实质上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其性质是赔偿金。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赔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支付劳动者一倍工资,所以劳动者只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在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赔偿。至于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上文中已经给出了答案。这个时候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但最多只能要求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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