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搬迁有没有补偿
时间:2023-05-07 16:20:14 3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企业搬迁对员工有没有补偿p>1.单位搬迁取决于搬迁本身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搬迁使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时,他们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的变更是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需要征得单位个人的同意。否则,单位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向您赔偿损失p>2.如果有搬迁,但考虑到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能正常履行,且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继续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如果他们自己离开就很难给予补偿如果谈判失败,雇主应该赔偿工人的损失p>根据《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办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故意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具体规定如下:

(1)造成工资性收入损失的,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性收入支付,并加收25%的补偿费;

(2)造成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和医疗待遇外,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补足劳动保护费和劳动保护用品,除按国家规定在治疗期间提供医疗外,还应向工人支付25%的医疗费用,损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健康的,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医疗费25%的赔偿金。(五)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根据国家规定,可以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生活补贴

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支付补偿金,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根据《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和《企业招工规定》,经济补偿应当列入企业成本,不得侵占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农民合同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劳动者或者农民合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将发放相当于其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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