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停工留薪的,不需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只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间要支付工资。
2、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有要求吗。事实上,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并没有做要求。但实践证明,最好还是越早去做越好,毕竟越到后面,随着你的恢复状况,等你劳动能力恢复得更好的时候,那你可能会鉴定到更低的等级,到时候也享受不到更好的伤残待遇。所以,强烈建议在你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在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你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带上相关申请资料,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里面,资料中要包含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伤残职工身份证明资料、就医病历等一切相关资料。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要是你带的材料不全,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诉你补全。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二十日内,会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一、轻伤二级如何赔偿
1、轻伤二级有以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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