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时限:无
审批收费:
收费环节:领取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时收取。
收费项目:房屋登记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不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省物价局、财政局粤价[2008]169号。
收费标准:住房登记80元/套,非住房房屋登记550元/件,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不计费。
减免收费的情形:无
缴费时间: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产管理局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其他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产管理局窗口、汕头市金平房产交易所、汕头市龙湖房产交易所、汕头市房产交易中心。
全文3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