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跨部门办理时限:跨部门实施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
收费环节:领取房地产权证或初始登记证明时收取。
收费项目:房屋登记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省物价局、财政局粤价[2008]169号。
收费标准:住房登记80元/套,非住房房屋登记550元/件,所有权注销登记不计费。
减免收费的情形: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缴费时间: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产管理局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其他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产管理局窗口、汕头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汕头市金平房产交易所、汕头市龙湖房产交易所、汕头市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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