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的要件有: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什么是先诉抗辩权
1、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依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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