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因断臂索赔百万》追踪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刘琨)本报曾报道15岁的天津少年李明(化名)左臂被机器卷断,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非法雇用童工的某某商贸公司赔偿近30万元。近日,市二中院终审判决该公司需再赔李明56万元残疾辅助器具费。
法庭认为,某某公司除应支付医疗等费用外,还应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官考虑到李明今后如果每更换一次假肢便要起诉一次,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因此判决原告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明残疾辅助器具费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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