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对“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时间:2023-06-10 17:54:51 1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文单位:建设部

文号:[2000]建法法字第58号

发布日期:2000-7-25

执行日期:2000-7-25

河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豫建法〔2000〕12号)来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没有溯及力。

二、对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前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如发现有错误,为了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纠正;对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可以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此复。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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