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能就拖欠工资提起诉讼吗?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
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如果实行周、日、时工资制,工资可以周、日、时发放。”我们知道,具体的付款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只要单位每月发一次工资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只要你单位按时发工资,即使在下个月,上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故拖延几天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一次又一次的拖延是两码事。那么,拖欠工资需要多长时间?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工资应当以月工资的形式支付,也包括月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30日内结算工资,超过30日即构成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报告,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当然,也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这样,双方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工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向我公司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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