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属于工伤吗
(一)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二、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
(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现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患职业病是指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职业病的赔款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业病是算作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上方法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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