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临时工工资个税如何计算
首先判断临时工与公司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提供的劳务是否具有独立性;
如果存在雇佣关系,临时工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例如甲公司临时雇佣张三为安保员,并签署了劳动合同,按月定期支付报酬,每月报酬6000元;
因为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所以张三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
例如乙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一名程序员,雇了李四来做,时间为20天,每天3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报酬6000元;
因为提供独立的劳务,所以李四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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