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李先生问:我老家在外地,父母都在老家。去年,部队转业分配在北京一家单位工作,正式职工。按照规定,我能休探亲假吗?
记者回答: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李先生未说明单位性质和工作时间,建议拨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具体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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