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劳动关系即告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劳动关系成立需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即告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 人 单 位 未 签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 如 何 认 定 劳 动 关 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应当根据规定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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