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公害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或虽受到污染但残留不超过规定标准,并由授权部门审定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食品标志的食品。无污染、安全、有营养是无公害食品的特定属性。其质量标准,特别是卫生标准符合国家卫生食品标准;其原料应该来自无污染生产基地;其生产过程允许限品种、限时限量使用化肥和农药,但在产品上市时不得检出超标的残留。无公害食品一般是指初级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2、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的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安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的特点,一是出自良好生态环境,二是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三是标志受法律保护。绿色食品生产,是从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入手,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改革传统的食物生产方式和管理手段,实现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增进人体健康紧密结合起来,促成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3、有机食品是指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而有机农业是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的农业生态体系。该体系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旨在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帮助解决现代农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