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需经出租人许可;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人需按照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否则可能损坏租赁物,需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租赁物约定的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需要得到出租人的许可,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2、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来使用租赁物,否则可能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物约定的法律问题
在租赁物约定的法律问题中,双方当事人应明确约定租赁物的权属性质、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保养责任等具体内容。同时,合同还应具有法律效力,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租赁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租赁物约定的问题上,双方应明确约定权属性质、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保养责任等具体内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租赁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