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国家标准是国家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颁布的对工伤和职业病致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进行科学鉴定的国家标准。该国家标准是在国家科委支持下,由劳动部和卫生部共同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共同起草的,1991年11月4日通过专家评审,1992年3月9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试行)》(劳险字[1992]6号),经过4年的试行和修订,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以GB/T16180-1996颁布实行该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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