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违反合同?
时间:2023-06-30 20:22:38 3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却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约定给劳动者支付报酬,拖欠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规定超过应付薪资月结束的30天就已经构成拖欠工资,单位违法行为已经定性,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若不予赔偿则可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未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进行申诉时,需要出具其他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比如说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证”、考勤记录、相关第三人的证言等等。

拖欠的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怎么办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还跑路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获得救助,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封其名下财产用以支付判决被告应履行的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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