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市就业局
服务对象单位
收费情况不收费
咨询电话87916062、12333
受理窗口地址杭海路237号三楼
受理时间安排一天
设定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6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2〕960号)
受理条件
1、申报补贴单位为见习基地;2、申报学员已在网上备案且审核通过;3、在见习学员见习结束后提出申请
服务指南
见习训练结束后,见习基地应在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网上申报平台进行补贴申报,生成《杭州市见习训练补贴审批表,打印盖章后附下列材料一并送至杭州市专业技能人员交流中心。
(1)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申请花名册;
(2)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发放凭证;
(3)见习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杭州市区生源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
(5)《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协议书;
(6)《杭州市见习训练学员考核意见书;
(7)《杭州市见习训练基地评估表。
符合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或一次性留用奖励申请条件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专业技能人员交流服务处受理——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专业技能人员交流服务处审查——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公示——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领导决定——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计划财务处经费拨付——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专业技能人员交流服务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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