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报酬的,在法律上,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劳动者超时劳动的报酬,是货币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劳动报酬的计算和发放,也应该将加班费一并算入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中,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节给加班费吗
劳动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除此之外,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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