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三倍工资是哪几天?
2018年2月15日(星期五)至2月21日(星期四),共7天。其中,2月16日(初一)、2月17日(初二)和2月18日(初三)这3天为法定假期,这三天才有三倍工资。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也就是说,初一、初二和初三加班,企业应当支付三倍的加班费,在调休的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加班可以调休,也可以支付双倍工资。
加班工资的具体算法是: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
春节放假法定假期时间为初一至初三,因此除夕加班且不能安排调休的员工,只能领取到两倍加班工资。而初一至初三加班的,才能拿到三倍加班工资。随后3天假期加班,仍是以调休为先,不能调休才按两倍计发加班工资。
所以:春节的法定假日初一至初三共有3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和初四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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