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3-05-10 10:43:30 3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非本市行政区域户口或农业户口的;

③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④未重新就业满两年的;

⑤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⑥到高校上学的;

⑦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由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①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的。

②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工作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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