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
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么界定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大家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意,这些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其权属。即使夫妻已经结婚了几十年,但一开始就属于婚前财产的,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点各位其实不用太担心。
界定婚前财产首先,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归属其实允许当事人约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其所有形式和所有部分进行协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将婚前财产的部分确定下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也是日后认证的证据。此时是否办理公证,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或者涉及到的婚前财产比较多、价值大的话,最好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办理公证手续。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应当特别注意财产取得的时间。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时间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十分重要。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分水岭,婚前取得的财产,当然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后的就不一定了,除非有约定。毕竟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父母会赠与财产,若此时明确说明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话,那虽然财产赠与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实际也是会按照一方个人财产来处理的。
另外,婚前财产也并不能因为结婚时间的存续和延长就变成婚后共同财产,所以这个时间特别重要。
最后,婚前财产包括的范围很广泛,不动产和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都包含其中。例如个人在婚前就拥有的工资、奖金、股权、房子等,只要是婚前取得的,或者是经过约定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统统都是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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