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个人婚前财产如何 界定

2022-04-17 1,153人已浏览
  • 迟本波律师

    迟本波律师高级合伙人

    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

    擅长: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13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也就是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其配偶也没有请求分割的权利。除非是一方自愿的,或者离婚时有一方生活特别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分割方法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商量决定,协商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视频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