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大家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意,这些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其权属。即使夫妻已经结婚了几十年,但一开始就属于婚前财产的,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点各位其实不用太担心。
界定婚前财产首先,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归属其实允许当事人约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其所有形式和所有部分进行协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将婚前财产的部分确定下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也是日后认证的证据。此时是否办理公证,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或者涉及到的婚前财产比较多、价值大的话,最好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办理公证手续。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应当特别注意财产取得的时间。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时间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十分重要。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分水岭,婚前取得的财产,当然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后的就不一定了,除非有约定。毕竟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父母会赠与财产,若此时明确说明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话,那虽然财产赠与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实际也是会按照一方个人财产来处理的。
另外,婚前财产也并不能因为结婚时间的存续和延长就变成婚后共同财产,所以这个时间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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