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如下:如发生劳动纠纷,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
2、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投诉。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
发生劳动纠纷哪些证据必须保留?
劳动者在劳动纠纷的过程中,注意需要保留的证据有: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全文8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