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法定节假日以及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新年为我国法定节假日,在新年加班的话,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应为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即新年加班费为平时工资的三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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