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如何填写工伤确认表
时间:2023-05-02 21:34:05 3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伤害程度

工伤鉴定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晰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在申请人主页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在诊断时间一栏,按职业病诊断时间填写职业病患者;如有伤亡,应按初步诊断时间填写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从事的工作、受伤原因、受伤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填写单位、危害作业、起止时间、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受伤职工的身份证;职工受伤时医疗机构出具的第一份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受伤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据,应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据:

(1)员工死亡时,应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3)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上下班途中发生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疾病猝死或者抢救无效,应当在48小时内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退伍军人因战争或者因公致残,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革命伤残军人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书提交

7。在申请事项一栏中,应当注明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并签名。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申请工伤,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经办人应当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填写是否受理的补充材料或者意见。本表格一式两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申请人各一份,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资料,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工伤认定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书面通知《工伤认定调查核实》补充、更正材料后受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的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中止

工伤认定的决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前,暂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决定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有明确的事实依据明确权利义务

送达

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发给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送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不认定工伤决定书》参照《民法关于送达的规定》填写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晰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在申请人主页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在诊断时间一栏,按职业病诊断时间填写职业病患者;如有伤亡,应按初步诊断时间填写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从事的工作、受伤原因、受伤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填写单位、危害作业、起止时间、诊断结果。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受伤职工的身份证;职工受伤时医疗机构出具的第一份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劳动者受伤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工伤鉴定需要准备:

1。按规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死亡)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员工受伤时医疗机构出具的第一份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和有关病历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和病历,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原工伤报告书并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可到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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