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要求赔偿是一个月的两倍工资。
一、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单位在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只有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企业未签合同有何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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