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照市药品广告审批如何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陆山东政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后受理
3、审核审查,行政审查,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做出初步审查意见
4、审批决定,行政审批,做出是否同意发布的意见
5、制证送达,制作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
二、日照市药品广告审批的办理材料
2、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
3、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
4、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
5、委托书
6、授权文件
7、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
8、广告审批表
三、日照市药品广告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八十九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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