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高速上驾驶大客车时用耳机听音乐,乘客拍下照片举报了他。赵元因此在公司大会作出检讨,但公司还是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赵元不服气,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公司对他进行经济补偿。仲裁部门支持了赵元,可这回老东家又不满了,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近日,该案在溧水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3年6月,赵元开客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手离方向盘,边听音乐边玩手机,乘客拍照后发上了网并对其进行投诉。网上曝光的当天,公司召开了驾驶员安全会议,赵元在大会上作了检讨。
7月,公司对赵元作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理由是给乘客一个交代,也是严肃规章制度。
赵元不服,申诉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公司解除劳动行为违法,要求对方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年终奖,支付50万公里无事故资金、带薪年休假工资等。此事经仲裁委审理后裁决,由公司给付赵元经济补偿金约16000元、安全无事故奖1000元。
面对这样的仲裁结果,公司认为与赵元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而且是有理有据的。今年2月,公司一纸诉状将赵元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公司与赵元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对于赵元所主张的经济补偿、年终奖、带薪年休假工资等,不予支付。
溧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元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潜在危险性,并表示愿意改正。与公司管理条例中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情形不符。因此,对于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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