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流程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在预售合同中与开发商约定预售登记;
2、约定后,买受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审核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记录在登记簿上,买受人支付费用后将获得登记证;
3、办理登记通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预告登记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面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预告登记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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