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兼职劳务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兼职劳务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具体如下:
1、用工形式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全日制用工,兼职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2、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不同。不管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提前通知对方;兼职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3、试用期约定不同。兼职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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