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一、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无过失性辞退,包括下列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的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全文6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