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撤销职务还可以恢复。撤职是指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公务员需要解除撤职处分决定的,应当恢复该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
撤销职务和降级的区别是什么
撤销职务和降级的区别是:
降级处分,是一种降低公职人员级别的处分方式。这里的“级”,对于公务员来说是级别,对其他公职人员则是工资或薪酬待遇等级。《政务处分法》施行后,所有公职人员均适用统一的处分种类,不能以某类公职人员没有公务员级别为由不执行降级处分(法定不适用降级处分的人员除外)。
撤职处分,是一种撤销公职人员所担任职务的处分方式。撤职适用于违法情节严重、不适宜继续担任现有职务的公职人员。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中纪办发〔2016〕2号),降级处分系轻处分,撤职处分系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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